一、工廠實驗室設計一般規定:
1.通用實驗室、專用實驗室及研究工作室宜采用標準單元組合設計,其結構選型及荷載確定應使建筑物具有使用的適應性。
2.設置采暖及空氣調節的科學實驗建筑,在滿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,應減少外窗面積。設置空氣調節的實驗室外窗應具有良好的密閉性及隔熱性,且宜設不少于窗面積1/3的可開啟窗扇。
3.底層、半地下室及地下室的外窗應采取防蟲及防嚙齒動物的措施。
4.由1/2個標準單元組成的實驗室的門洞寬度不應小于1m,高度不應小于2.10m。由一個及以上標準單元組成的實驗室的門洞寬度不應小于1.20m,高度不應小于2.10m。
5.有特殊要求的房間的門洞尺寸應按具體情況確定。
6.實驗室的門扇應設觀察窗。
7.外門應采取防蟲及防嚙齒動物的措施。
二、工廠實驗室規劃設計標準
應符合科學實驗工作的要求,規劃面積指標應按《科研建筑工程規劃面積指標》的規定執行。
應包括各類用房、室外實驗場地和道路的平面布置及豎向設計、公用設施管網的綜合設計及環境設計等。
應合理利用基地的原有地形、地貌、地物、水面和空間以及現有的公用設施等。
各類用房宜集中布置,做到功能分區明確、布局合理、聯系方便、互不干擾,且留有發展余地。
住宅不宜建在科學實驗區內。當建在同一區域內時,則應相互分隔,另設出入口,并應符合防止污染及干擾的有關規定。
使用有放射性、爆炸性、毒害性和污染性物質的獨立建筑物或構筑物,在總平面中的位置應符合有關安全、防護、疏散、環境保護等規定。
公用設施用房在總平面中的位置應符合節能和環境保護等要求。變配電室、冷凍站等宜設置在對周圍環境干擾最少且靠近使用負荷中心處。當科學實驗工作有隔振要求時,應根據其防振距離要求進行布置,在無法保證防振距離時,應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。
1、工廠實驗室消防系統
實驗室是一個特殊環境,對消防的要求相對于普通的辦公樓來說要高很多。實驗室設計要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情況(設備投資及工藝特點、實驗工藝要求、儲存樣品和試劑的種類、實驗室建筑物的特點等),采用不同的消防措施來保障實驗室的消防安全。如對于精密儀器室和無菌室、配電室、不間斷電源室而言,其消防就不能采用自動噴淋裝置,而應采用氣體滅火裝置,以避免自動噴淋裝置損壞儀器設備或破壞潔凈環境。/2
2、工廠實驗室給排水系統
排水系統的管道應耐酸堿腐蝕及有機試劑對材質的融解,應采用PPR或其他材質,而不能用普通的PVC管材,同時也要根據污水的性質、流量、排放規律并結合室外排水條件而確定方案。由于大型實驗室下水管道復雜,應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管道堵塞滲漏,如養成良好的用水習慣、放置濾網、設置存水彎、彎頭采用45°角連接等。集中供水系統由于成本較高,水質不穩定,因此不推薦使用。為了避免二次污染,可采用感應式水龍頭,缺點是容易壞。為了美觀,熱水器可采用內置式的即熱式電熱水器。